5/3/2011,英國《金融時報》 馬特•斯坦格拉斯 阿姆斯特丹, 雷切爾•桑德森 米蘭報道
意大利普睿司曼(Prysmian)與中國天津鑫茂集團競購荷蘭電纜制造商特雷卡(Draka)控股權(quán)的角逐突顯出,面對中國企業(yè)實力的提升,歐洲會如何表現(xiàn),以保護其工業(yè)基礎(chǔ)。
一開始,鑫茂的競購顯得很有利。Flint Holding去年10月份宣布,正考慮法國電纜制造商耐克森(Nexans)的收購要約,此后,該公司管理層便開始物色其它買家。 Flint Holding為荷蘭芬特內(nèi)爾•范弗利辛根(Fentener van Vlissingen)家族的投資工具,持有特雷卡48.5%的股份。
他們的詢問在11月22日收到了兩份報價,相隔不過短短數(shù)小時。
1年之前收購特雷卡失敗的普睿司曼出價8.4億歐元,隨即被天津鑫茂10億歐元的出價所超越。
聯(lián)系天津鑫茂的是特雷卡前首席執(zhí)行官揚•范克斯特倫(Jan van Kesteren),他也是特雷卡中國合資公司武漢長飛光纖光纜有限公司(YOFC)的董事會成員。
他表示,鑫茂與特雷卡高層之間最初的接洽非常樂觀。
但自從普睿司曼推進交易的意圖明朗起來后,事態(tài)發(fā)生了變化。Catalyst Advisors的約普•克蘭特(Joop Krant)表示,特雷卡董事會部分成員明顯更傾向歐洲合作伙伴。Catalyst Advisors為鑫茂競購提供顧問服務(wù)。
為普睿司曼提供顧問服務(wù)的銀行家認為,報價無法與鑫茂匹敵的普睿司曼,唯一的優(yōu)勢就在于速度。他們認為,鑫茂至少需要從中國相關(guān)部門獲得七種不同的監(jiān)管批文,這一過程將讓歐洲方面更加擔(dān)心其可靠性。
今年1月6日,天津鑫茂放棄競爭,表示不可能有充足時間展開競購,阻止普睿司曼的要約。
克蘭特認為,天津鑫茂的失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歐洲人對于中國投資的恐懼。
他還認為,這表明,某些劣勢將繼續(xù)阻礙中國企業(yè)收購歐洲企業(yè)。
盡管中國人經(jīng)驗豐富、見多識廣,但他們的企業(yè)文化使他們很難足夠快速地做出決定和獲得批準,以贏得競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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