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/26/2009,新快報訊,因在財務(wù)報表中虛增利潤3718萬元,大唐電信被3名股民告上北京市一中院,要求賠償因買賣大唐電信股票而蒙受的損失。前日,市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股民徐正茂和魏兆瑩訴大唐電信兩案。
此外,股民代理律師楊兆全還透露,有數(shù)十名受害股民已經(jīng)委托他代理起訴大唐電信,涉案金額總計300萬元左右。前天的開庭是這些案件中第一次開庭。
2005年4月,大唐電信在公布的2004年年報中虛增利潤3718萬元,并在該年報中披露虛假財務(wù)信息。2007年,大唐電信因連續(xù)兩年虧損,而被掛上“ST”的帽子,成為“ST大唐”。2007年8月20日,證監(jiān)會向ST大唐下發(fā)了《行政預(yù)處罰通知書》,并于2008年5月26日下達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,對ST大唐處以30萬元的罰款;并對包括董事總經(jīng)理魏少軍在內(nèi)的系列責任人給予不同處罰。
股民徐正茂稱,他從1999年起開始買賣大唐電信股票。原因是大唐電信是央企,利潤也高。后來,徐先生發(fā)現(xiàn)大唐電信股價有上下浮動,不過,他仍然堅持買賣大唐電信股票。直到2007年8月21日,徐先生看到大唐電信的公告,才知道證監(jiān)會對大唐電信作出行政處罰。其原因是,2005年4月,大唐電信在公布的2004年年報中,虛增利潤3718萬元,該公司存有“虛假記載”和“重大遺漏”行為。徐先生感覺自己像所有股民一樣被騙了。
徐先生將大唐電信訴至法院,索賠12萬余元。同樣,魏女士認為大唐電信發(fā)布虛假陳述造成股價波動而提出起訴,她的損失在4萬元左右。此案未當庭宣判。
昨日ST大唐(600198)收報7.20元,跌2.83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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